永樂家園用藥需注意事項 111.02.18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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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餵藥時,請家長確實在寶寶日誌上填寫好托藥內容並簽寫中文全名,藥包請準備當日所需的量並裝在藥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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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日需服用的藥水、藥包、藥膏,請務必填寫幼兒姓名、開封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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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附上醫囑用藥處方明細單,托育人員需核對處方明細內容、就醫日期、用藥天數及次數、劑量等,需三讀五對確認無誤後才可餵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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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家長在處方明細空白處填寫第一次吃藥的日期和時間並簽名,以利推算用藥天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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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膏、藥水、抗生素…等,會依照處方明細上內容,開三天就只能餵三天,如醫生說需沿用,請醫生註明清楚並蓋章,若未註明,恕不餵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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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無填寫托藥單或填寫不清楚、家長未簽名、內容物與處方明細不符合或未附上託藥明細,為嬰幼兒用藥安全暫不給藥,敬請家長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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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幼兒安全起見,家長不得要求老師隨意餵退燒藥、成藥或侵入式的藥物。如:塞劑、噴鼻劑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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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家長早上的藥可在家先餵完,畢竟家園孩子生病症狀不同,藥的總類與使用方式也不同。可以減少老師餵藥人力,進而更完善的照顧幼兒。
托育人員並非專業醫護人員,請體諒托育人員的辛勞及幼兒用藥安全,以上用藥須知請家長詳讀與配合。